
韓國國家稅務局於 8 月 28 日裁定,居民必須繼續申報在已破產的海外交易所持有的符合條件的加密貨幣帳戶,即使交易和提款已不可用。
國家稅務局是在一名韓國居民詢問無法存取的交易所餘額是否仍符合海外金融帳戶的資格後,發布了這項解釋。
該納稅人是一家於 2022 年 11 月進入破產程序的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所的債權人。該帳戶持有人已無法交易或提領資產,並已進入交易所的分配程序。
該納稅人正透過國內外幣帳戶收到部分破產分配。然而,國家稅務局(NTS)裁定,原始的海外帳戶仍須申報,因為該帳戶是為了交易數位資產而向外國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開設的。
這項決定關乎披露義務,而非無法存取的資產是否產生應稅收入。申報帳戶本身並不代表其全部餘額都應繳稅。
韓國居民和國內法人通常需要在相關日曆年任何一個月底,其海外金融帳戶的總餘額超過 5 億韓元(約合 35 萬美元)時進行申報。
在適用門檻時,符合條件的海外帳戶餘額將被合併計算。因此,即使沒有單一帳戶獨立超過 5 億韓元,該規定也可能適用。
納稅人必須在次年的 6 月期間提交報告。申報內容包括外國金融機構、帳戶資訊和應申報餘額。
自 2023 年申報週期開始,數位資產已納入海外金融帳戶制度。因此,透過海外加密貨幣交易所持有的帳戶,可與外國存款、證券、基金及其他受涵蓋的金融資產一併列入資格。
自我託管錢包的處理方式不同,因為它們不是向海外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開設的帳戶。Crypto.news 先前報導,根據國家稅務局的解釋,去中心化錢包被排除在海外帳戶申報之外。
最新裁定闡明,交易所的破產並不會產生相同的結果。即使客戶失去對資產的正常控制,他們仍可能保留一個應申報的帳戶或對交易所的債權。
國家稅務局的解釋確認該帳戶必須申報,但公開摘要並未完整說明納稅人應如何評估有爭議或部分可追回的破產債權。
即使破產資產無法返還所有資產,交易所介面仍可能顯示客戶的原始代幣餘額。最終分配的價值可能與顯示的餘額大相徑庭。
這項法律解釋源於一名已收到部分分配的納稅人。它並未確立每個申報的帳戶餘額都將等於透過破產程序追回的金額。
受影響的帳戶持有人可能需要提供月餘額記錄、交易所對帳單、破產索賠和分配文件。這些文件有助於確定帳戶中曾有的資產以及後來追回的資產。
交易所破產可能讓客戶等待數年才能獲得償還。例如,FTX 破產管理方在客戶無法存取平台上持有的資金後,啟動了數十億美元的債權人償還程序。
國家稅務局的裁定意味著,在破產程序進行期間,韓國債權人不能假設其凍結的餘額會從其披露義務中消失。
根據國家稅務局的數據,韓國納稅人在 2026 年披露週期內申報了 10.5 兆韓元的海外數位資產。總額較前一年下降 5.4%。
個人持有量增加 5.4% 至 9.8 兆韓元。企業持有量下降 61.1% 至約 7,000 億韓元,導致總體下降。
國家稅務局將整體下降歸因於資產價格的普遍下跌。這些數字代表透過海外金融帳戶報告披露的餘額,而非每位韓國居民的全部加密貨幣持有量。
根據公布結果,韓國最新週期申報的海外金融帳戶總額達到 107.1 兆韓元。申報個人和公司的數量增加了 9.1% 至 7,484 家。
該披露要求與韓國計劃對加密貨幣收益徵稅是分開的。該國目前計劃從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對符合條件的數位資產收入徵收合計 22% 的稅。
未來的稅收也將涵蓋海外交易所和私人錢包上的活動。正如 crypto.news 報導,年收益超過 250 萬韓元免稅額的部分將面臨 20% 的國家稅和 2% 的地方所得稅。
綜合海外帳戶餘額在 2026 年期間超過門檻的居民,通常需要在 2027 年 6 月提交披露申報。
已破產交易所的客戶即使平台不再提供正常存取,也應保留帳戶記錄。破產通知、索賠批准和付款記錄也可能需要用來解釋申報餘額與追回資金之間的差異。
國家稅務局正在為 2027 年加密貨幣所得稅的實施準備更廣泛的執法工具。在相關報導中,該機構據稱正在開發針對海外交易的錢包追蹤能力。
韓國還計劃透過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的加密資產報告框架,與參與司法管轄區交換加密交易資訊。新的數據通道可能使先前未披露的海外交易所帳戶更容易被識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