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高級顧問Ashley Ebersole表示,即使聯邦機構迅速行動,Hyperliquid 要進入美國市場,也可能面臨長達 10 到 12 個月的監管程序。此前,川普總統曾表示監管機構正在為該永續期貨平台尋求合規途徑。
tx 的共同創辦人兼首席法務長,同時也是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高級顧問的 Ashley Ebersole 告訴 crypto.news,主要障礙不僅僅是為 Hyperliquid 在美國營運取得許可。美國監管機構首先必須確立離岸式加密永續期貨如何符合現有的證券和衍生性商品法律。
川普總統在 8 月 19 日與加密貨幣和金融業高管在白宮舉行會議時,將此問題提上檯面。川普表示,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主席 Michael Selig 正在努力讓 Hyperliquid 以「完全合規且合法的方式」進入美國。當時的報導並未提及此舉的批准、監管架構或時間表。
這些評論發表之際,川普政府正敦促國會推進《數位資產市場清晰法案》(Digital Asset Market Clarity Act)。正如 crypto.news 先前報導,川普在同一次 8 月 19 日的會議上敦促立法者通過該法案,該法案將明確界定 SEC 和 CFTC 在數位資產監管方面的權限。
Ebersole 表示,美國法律目前尚未提供一個直接途徑,讓美國散戶客戶能夠以離岸平台上常見的形式,交易加密永續期貨。
根據 Ebersole 的說法,CFTC 可能對與商品相關的永續合約擁有主要管轄權,包括非證券的加密資產。然而,基於證券的合約,則可能作為證券型交換契約或其他與證券相關的產品,納入 SEC 的管轄範圍。
Ebersole 說:「關鍵問題在於,美國法律目前尚未提供一個直接的監管途徑,讓美國散戶客戶能夠以離岸交易的形式,提供加密永續期貨。」
對 Hyperliquid 而言,一個合規架構可能涉及涵蓋交易場所、清算和中介機構的註冊要求。Ebersole 表示,指定契約市場(DCM)和衍生性商品清算組織(DCO)的基礎設施可能構成該過程的一部分,而涉及證券時,則適用單獨的 SEC 要求。
註冊只能解決部分問題。根據 Ebersole 的說法,聯邦機構首先需要確定國會是否已賦予它們足夠的產品監管權力,然後制定規則,允許永續期貨合法提供。
「更困難的問題不僅僅是取得註冊;而是現有的美國監管架構並非針對離岸式永續期貨設計,因此需要大量的監管『建設』。」
Ebersole 補充說,監管機構可以透過正式規則制定程序、豁免救濟或兩者結合來創建這樣的途徑。
部分監管辯論已經在進行中。7 月,Hyperliquid 政策中心和 Phantom 要求 CFTC 制定適用於鏈上市場的規則,而不是適用為傳統中介機構設計的要求。這些團體認為,去中心化軟體開發商和非託管錢包供應商不應自動面臨與傳統金融公司相同的註冊義務。
在兩個聯邦機構之間劃分職責將增加一層工作。
Ebersole 將此問題與《陶德-法蘭克法案》(Dodd-Frank Act)後建立的框架進行了比較,該法案將聯邦監管分為 CFTC 監管的交換契約和 SEC 監管的證券型交換契約。在他看來,加密永續期貨可以遵循類似的原則,管轄權由每個合約的經濟風險敞口決定。
他表示,基於證券或證券群組的永續期貨通常會涉及 SEC,而與商品相關的永續期貨通常會歸屬於 CFTC 的衍生性商品管轄權。
當現貨資產和衍生性商品在同一交易生態系中相互作用時,可能會出現更複雜的問題。根據 Ebersole 的說法,這種安排可能會產生需要兩個監管機構之間協調的邊緣案例,就像這些機構在陶德-法蘭克法案之後必須建立詳細的管轄權界線一樣。
這個問題對於股權相關永續期貨尤其重要。8 月 24 日,Hyperliquid 政策中心提議將符合條件的股權永續期貨作為證券期貨,納入 SEC 和 CFTC 共同監督的現有架構。該組織表示,HIP-3 市場在營運的前 10 個月內,累計名義交易量已超過 4800 億美元。
幾天前,政策中心和 trade[XYZ] 還向 SEC 提交了五項關於監管上市前永續合約的擬議支柱。SEC 已發布該提交文件,但尚未認可或批准這些擬議產品。
即使有政治支持,Ebersole 預計行政程序將比提供產品所需技術工作花費更長的時間。
他預估的 10 到 12 個月時間,是假設 SEC 和 CFTC 積極決定為永續期貨建立途徑。監管機構首先必須確定其法定權限、制定框架,並準備任何必要的規則或豁免。
正式規則制定程序可能隨後要求機構發布提案、收集公眾意見、審查這些提交文件、採納最終措施,並實施所產生的框架。
Ebersole 說:「10 到 12 個月的估計時間,是假設一個漫長的程序階段,主要關乎行政程序而非技術實施。」
如果監管機構主要依賴其現有權力及豁免權,則有可能加快這一進程。
「這可以在六個月內完成嗎?有可能,特別是如果這些機構大量依賴現有權限或豁免機制。」
Ebersole 警告說,較長的估計時間已經假設監管機構希望該過程成功。訴訟、SEC 和 CFTC 之間的分歧、不斷變化的政治優先事項,或認定國會必須首先通過立法,都可能將任何美國發布的時間進一步推遲。
美國交易者已經在受監管的架構下有限度地接觸永續產品。6 月,Kalshi 向 CFTC 提交申請,要求上市與 HYPE 掛鉤的永續期貨,此前他們已為美國客戶推出了比特幣和以太坊永續合約。
Hyperliquid 本身的存取權限仍受到更多限制。Coinbase 於 8 月 19 日在其 Base 應用程式中增加了 290 多個由 Hyperliquid 驅動的永續市場,支援的合約槓桿高達 50 倍,但美國用戶以及英國和加拿大的用戶均被排除在外。
Ebersole 表示,SEC 和 CFTC 可能會得出結論,其現有的法定權力足以建立受監管的框架,而非等待國會立法。這種方法可以縮短流程,特別是如果機構在現有的衍生性商品和證券規則之外,利用豁免權。
在美國最高法院 2024 年在 Loper Bright Enterprises v. Raimondo 一案中的裁決之後,一項法律限制仍然存在,該裁決終結了「雪佛龍原則」(Chevron doctrine),該原則曾指導法院尊重機構對模糊聯邦法規的合理解釋。
Ebersole 說:「機構不能僅憑解釋模糊之處來為自己創造法定管轄權。」
他表示,如果 SEC 或 CFTC 的解釋受到挑戰,法院將獨立判定國會是否確實已賦予該機構對該產品的管轄權。機構的推理仍可能具有說服力,但不會僅僅因為標的法規模糊不清而獲得雪佛龍式的尊重。
因此,Ebersole 認為,國會行動將提供更清晰的法律途徑,因為立法者可以明確授權永續產品,劃分 SEC 和 CFTC 之間的職責,並確立每個監管機構的權限範圍。
立法本身也有其時間問題。Ebersole 表示,國會途徑可能需要更長的時間,甚至可能根本無法形成法律。
在《清晰法案》(CLARITY Act)在華盛頓仍未解決的情況下,這個問題尤其重要。該法案旨在確立數位商品和證券之間的聯邦界線,讓 CFTC 獲得對符合條件的數位商品市場的額外權力,而 SEC 則保留對證券的管轄權。
Ebersole 表示,為 Hyperliquid 建立的任何監管途徑,也將對其他競爭的美國交易平台產生影響。
聯邦監管機構不可能只為一家公司建立一個合法的框架。一旦 SEC 和 CFTC 為提供加密永續期貨設定了要求,其他符合相同監管標準的公司,將有理由尋求許可來提供類似產品。
Ebersole 說:「無論監管機構為 Hyperliquid 創造何種途徑,都不能真正地專屬於 Hyperliquid。」
因此,Ebersole 表示,如果監管機構建立一個可行的美國框架,Coinbase、Kraken 和其他適當註冊的平台,將有充分的理由尋求提供類似產品。
「將 Hyperliquid 引導回美國的更大意義,不僅僅在於一個離岸平台能否進入美國。而是監管機構是否準備好迎接一個主要在美國境外發展的產品類別,並讓其進入受監管的國內競爭市場。」